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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普法: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退房?

  律师普法: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退房?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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